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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视短纪录片、电影短片 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17-10-25    来源: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1379 次

实施该办法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强省”精神,推动实施省局繁荣新闻出版影视创作“510”计划,扎实推进电视短纪录片、电影短片创作生产。实施该办法是着力打基础求发展,进一步调动我省影视创作工作者和制播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纪录片和电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实施该办法是进一步增强影视产业的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符合时代要求,具有福建特色的影视产业发展新局面。实施该办法是聚焦“中国梦  福建故事”,反映福建改革发展辉煌成就,讴歌福建英雄人物、传承福建红色和传统历史文化;反映福建“海上丝绸之路”历史,加大福建“海丝”宣传推介,增强福建“海丝”品牌影响力,促进丝路沿线各国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项目。展现福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生态省建设、精准扶贫、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等成果,礼赞福建人民爱国爱乡,创业追梦精神;展现福建优美自然风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传播正能量。每年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下发与实施该办法相应的具体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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