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详细
分享到: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监管事项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7-12-11    来源: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919 次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2017年11月17-30日,省局随机抽查18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对制作经营机构执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4号)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有关要求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节目制作内容、股东变更情况、节目销售交流、内部审查把关机制等方面内容。此次抽查的制作经营机构占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总数的5.4%。

经过实地检查,17家制作机构基本能够遵循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未发现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5家节目制作机构擅自变更机构地址,未及时报备,检查组已要求其及时整改;经确认1家制作机构已停业,检查组通知其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见附表。

特此通报。

 

附件: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2月6日



主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 承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传真:0591-87559325
闽ICP备15002759号-1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您是第 个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