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材料清单: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0号)第六条,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盖章原件1份);
2.申请表(盖章原件1份);
3.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图(盖章原件或复印件1份);
4.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和证明材料(盖章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
5.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简历(含任命、任职文件等)(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原件各1份);
6.主要出资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上级主管单位和股东结构图)(盖章原件或复印件1份);
7.营业场所证明(含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盖章原件1份)。
8.相关批复文件、执照、事业单位证、机构代码,股东大会决议(盖章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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