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2017年5月23日至27日,省局组织对广播电视节目有线传送业务进行随机抽查,共抽取3家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漳州分公司、厦门分公司、泉州分公司,占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有线传送机构总数的3.2%)。
经过实地检查并经后续监测,上述3家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3号)及其有关管理规定开展业务,在节目传送内容、传送方式等方面能遵循管理规定和要求,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检查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改进。
特此通报。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1月7日